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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北人民法院关于推荐2021年度“先进个人、先进集体、集体三等功”候选对象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1-10 10:23:54


    根据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区法院“优秀基层法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集体、个人三等功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为加强推荐先进典型工作的民主监督,现将拟推荐为先进个人、先进集体、集体三等功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2022年1月10日-2022年1月14日(5个工作日)。

    先进个人:李娜,女,1981年10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政治部副主任。

    刘梅,女,1985年6月出生,汉族,预备党员,三级法官。

    先进集体:鹤北人民法院立案庭

    鹤北法院法警队

    集体三等功:鹤北人民法院政治部

    个人三等功: 刘梅,女,1985年6月出生,汉族,预备党员,三级法官。

    对上述拟推荐人选如有情况和问题,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鹤北人民法院政治部

    电话:16604683151

    地址:鹤北林业局中兴路中段

    邮编:15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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