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北人民法院关于推荐2021年度“先进个人、先进集体、集体三等功”候选对象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1-10 10:23:54
根据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区法院“优秀基层法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集体、个人三等功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为加强推荐先进典型工作的民主监督,现将拟推荐为先进个人、先进集体、集体三等功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2022年1月10日-2022年1月14日(5个工作日)。
先进个人:李娜,女,1981年10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政治部副主任。
刘梅,女,1985年6月出生,汉族,预备党员,三级法官。
先进集体:鹤北人民法院立案庭
鹤北法院法警队
集体三等功:鹤北人民法院政治部
个人三等功: 刘梅,女,1985年6月出生,汉族,预备党员,三级法官。
对上述拟推荐人选如有情况和问题,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鹤北人民法院政治部
电话:16604683151
地址:鹤北林业局中兴路中段
邮编:15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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