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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调解化纠纷 案结事了暖民心

发布时间:2023-05-30 09:04:49



    近日,鹤北人民法院及时高效化解一起因拖欠供热费引发的供用热力合同纠纷案件,承办法官焦献友将“调解程序前置”,经多次诉前调解,使纠纷得到圆满化解,实现了案结事了,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交口称赞。

    案情回顾

    刘某因自家集中供热商服冬季室温较低,未达到供热标准,从2019年起一直未缴纳热费,累计拖欠热费近3万元。期间,刘某多次找供热公司协商解决供暖问题,供热公司也积极配合,通过多次清洗供热管道、增加供热暖气片等措施解决问题,但室温不达标问题始终未彻底解决,刘某也因此一直未缴纳热费。

    2023年,供热公司一纸诉状将刘某诉至法院,要求刘某缴纳拖欠的近3万元热费。办案法官了解案件后,多次深入实地勘验了解情况,及时梳理纠纷产生原因,并多次主持诉前调解。

    调解过程中,双方各执己见,刘某表示没有享受到供热温度坚决不予补缴热费;供热公司则表示,该门市房室温较低是因其位于供热末端,且房屋面积较大、门窗防寒不到位等诸多因素共同导致的,供热公司一直在积极主动帮助刘某解决温度不达标的问题。

    充分了解情况后,办案法官从双方的责任讲到彼此的义务,从用户大冬天屋子温度低的难捱讲到供热公司发展经营的不易,一句句家常话,如和风细雨寓法于理,寓理于情,寓情于境,因势利导,最终,供热公司与刘某达成和解协议,刘某按热费的70%向供热公司补缴拖欠热费,供热公司承诺,待今年供热期开始将对刘某的门市温度进行日常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积极配合,努力让刘某住上暖和达标的屋子。至此,双方终于握手言和,案件得到妥善解决。为确保矛盾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鹤北人民法院当场向供热公司提出了“对供热管道进行升级改造,尤其是末端用热户的管道改造”的司法建议。

    “困扰我家多年的室温不达标问题终于有人管了,我心里的怨气也没有了,当前案件的处理结果我非常满意,真心感谢法官……”刘某高兴地说。

    今年以来,鹤北法院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服务理念,主动将矛盾化解阵地前移,努力探索诉源治理新思路,通过非诉讼调解纠纷近百件,在减少人民群众诉累的同时,切实帮助当事人解开矛盾“心结”,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事心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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