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用开庭就拿到了钱,点赞!
发布时间:2024-01-23 08:54:50
“诉前调解省时省钱省力,通过调解,对方很快履行了还款义务,真为鹤北人民法院高效便民的工作点赞!”收到欠款的黑龙江省某贸易公司经理激动地说。
近日,鹤北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粮食购销合同纠纷案件。
【案情回顾】
被告江苏某有限公司与原告黑龙江省某贸易公司签订了收购3000吨玉米的合同,双方约定每吨玉米价款2839.91元,总价款850余万元,由被告公司联络人王某某负责具体联络等事宜。合同签订后,因车皮申请延误了玉米发货,双方遂补充了销售合同。发货后,被告给付了大部分货款,但还差11万元粮款,原告多次索要,被告未给付,故原告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审查发现,此案案情简单明了,权利义务明确,可适用诉前调解方式,随即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经与被告沟通,法官了解到,因原告延迟发货,导致被告收到玉米后价格持续走低,给被告造成了一定经济损失。考虑原告违约程度较轻,法官便积极引导被告履行合同,早日还款。最终,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一次性付清欠款,合同纠纷圆满化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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