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法院系统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方案》,确定了“五个方面”的顽瘴痼疾,同时要求各级法院可采取“5+X”的形式,确定“X”的具体内容,请问最高法院是如何要求的?
答:各级法院在确保完成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可从本单位实际出发,采取“5+X”的形式,适当增加少量自选动作。
42.按照最高法院关于整治顽瘴痼疾的部署,其中“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一项,重点整治哪些问题?
答:不按照规定如实记录报告;
法院工作人员说情打招呼;
与律师不当交往;
违反回避制度。
43.按照最高法院关于整治顽瘴痼疾的部署,其中“违反审判执行工作纪律规定”一项,重点整治哪些问题?
答:违反立案登记规定;
利用审判执行权谋取私利;
违反执行有关规定;
“套路贷”虚假诉讼等。
44.按照最高法院关于整治顽瘴痼疾的部署,其中“违规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一项,重点整治哪些问题?
答:对罪犯考核材料、立功或重大立功证据材料、病情鉴定等审核不严;
在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过程中,接受请客送礼,甚至受贿、索贿;
帮助罪犯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虚假立功等。
45.按照最高法院关于整治顽瘴痼疾的部署,其中“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一项,重点整治哪些问题?
答:法院工作人员违规从事经商办企业活动;
法院工作人员违规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民间借贷活动;
法院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其所任职法院辖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职的经商办企业活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