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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应知应会100问(十四)

发布时间:2021-05-01 16:01:10


    66.新时代法治建设的“十六字”方针是什么?

    答:科学立法;

    严格执法;

    公正司法;

    全民守法。

    67.《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明确,法官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忠诚司法事业;

    保证司法公正;

    确保司法廉洁;

    坚持司法为民;

    维护司法形象。

    68.《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明确,法官要如何做到忠诚司法事业?

    答: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捍卫者;   

    坚持和维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尊崇和信仰法律,模范遵守法律,严格执行法律,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热爱司法事业,珍惜法官荣誉,坚持职业操守,恪守法官良知,牢固树立司法核心价值观,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己任,认真履行法官职责;

    维护国家利益,遵守政治纪律,保守国家秘密和审判工作秘密,不从事或参与有损国家利益和司法权威的活动,不发表有损国家利益和司法权威的言论。

    69.《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明确,法院干警应如何践行司法为民理念?

    答: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的理念,强化群众观念,重视群众诉求,关注群众感受,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注重发挥司法的能动作用,积极寻求有利于案结事了的纠纷解决办法,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认真执行司法便民规定,努力为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提供必要的诉讼便利,尽可能降低其诉讼成本;

    尊重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人格尊严,避免盛气凌人、“冷硬横推”等不良作风;

    尊重律师,依法保障律师参与诉讼活动的权利。

    70.《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明确,法院干警和法院其他工作人员应如何维护司法形象?

    答:坚持学习,精研业务,忠于职守,秉公办案,惩恶扬善,弘扬正义,保持昂扬的精神状态和良好的职业操守;

    坚持文明司法,遵守司法礼仪,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行为规范、着装得体、语言文明、态度平和,保持良好的职业修养和司法作风;

    加强自身修养,培育高尚道德操守和健康生活情趣,杜绝与法官职业形象不相称、与法官职业道德相违背的不良嗜好和行为,遵守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维护良好的个人声誉;

    法官退休后应当遵守国家相关规定,不利用自己的原有身份和便利条件过问、干预执法办案,避免因个人不当言行对法官职业形象造成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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