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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教育整顿】应知应会“口袋书”

发布时间:2021-09-02 15:48:58


    31.最高法院党组印发的《关于进一步 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 “三个规定”的意见》,明确了“违规情形”, 法院工作人员哪些行为属于该意见规定的

    “违规情形”? 答:

    以下行为均属违规情形,应当予以记录 报告:

    法院工作人员非因履行职责需要、未按 法定程序或工作程序,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 系人请托说情、打探案情、通风报信;

    邀请办案人员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及 其关系人;

    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批转、转递涉 案材料;

    过问他人正在办理的案件;

    以本人或特定关系人名义向律师或律 师事务所筹资、借款借物;

    接受案件当事人、律师及其请托人的吃 请、送礼或其他利益;

    为案件当事人在诉讼案件上提供帮助;

    为律师介绍案源;

    分成案件代理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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