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伍教育整顿】应知应会“口袋书”
发布时间:2021-09-08 09:30:33
35.最高法院党组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意见》,对“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的后果”作出了规定,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
法院工作人员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内外部人员过问案件情况的,初次发生的,应当予以警告、通报批评;
发生两次以上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主管领导授意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的,依法依纪追究主管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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